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辖区各有船单位及水上水下施工单位:
入冬以来,随着天气转冷,气温下降至零度,我市海河流域将进入封冻期,为确保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结合本市内河通航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管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封航,特此通告:
一、封航时间
2025年12月7日起至2026年3月(开航时间以开航通告为准)
二、封航水域
子牙河天河桥至海河市区干流先锋河段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船单位、船舶要充分认识冬季恶劣天气对船舶的影响,做好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封航期间船舶防火、防风、防冻、值班等制度,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日常检查,防止跑船、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封航期间,相关船舶不得随意航行,因实际确需开展水上水下活动作业的,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三)从事水治理、应急救援等保障性作业的船舶,应遵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航行期间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确保水上活动作业安全。
(四)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辖区通航水域实际依职责自行发布航行通告,加强渡口、泊船码头的安全监督管理。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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