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市港航局对《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升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2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ghjhjc@tj.gov.cn。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航务监管处),邮政编码:300456。
三、其他事项
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按期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