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涉及现有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含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1件,现公布清理结果目录。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施行日期 |
1 |
津港航规〔2022〕1号 |
天津市内河通航航道桥区水域划定范围的通告 |
2022年4月28日 |
2 |
津港航规〔2024〕1号 |
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安全管理办法 |
2024年6月20日 |
3 |
津港航规〔2024〕2号 |
天津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 |
2024年7月1日 |
4 |
津港航规〔2024〕3号 |
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2024年7月1日 |
5 |
津港航规〔2024〕4号 |
天津市港航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2025年2月1日 |
附件2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施行日期 |
1 |
津港航规〔2023〕1号 |
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
2023年3月1日 |
2 |
津港航规〔2023〕2号 |
天津市港口经营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2023年5月1日 |
3 |
津港航规〔2023〕3号 |
天津市地方海事监管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2023年7月1日 |
4 |
津港航规〔2023〕4号 |
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
2023年7月10日 |
附件3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施行日期 |
1 |
津港航规〔2022〕2号 |
天津市港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2023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