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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航行通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5-29 08:30:00

为保障天津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

一、建设单位

天津市北方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施工单位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施工时间

金茂府码头、津湾码头530-630日。

四、施工水域

金茂府码头、津湾码头水域。

五、施工船舶

施工作业船舶三艘。

(一)船名:津冀航驳1,船长19.89m,船宽4.70m,型深1.40m

(二)船名:津冀航驳2,船长19.89m,船宽4.70m,型深1.40m

(三)船名:津冀航拖28,船长9.30m,船宽2.70m,型深1.05m

(四)施工浮箱平台:船长12.0m,船宽12.0m,型深1.50m

六、施工内容

游船码头2处,每个码头需打Φ500-700mm钢管桩18个,每组靠船桩簇由3根组成的三角形布置结构,桩端进入粉质粘土层或粘土层,钢管桩的壁厚为15-16mm,相邻钢管桩之间采用三层Φ219/299mm(壁厚16mm)钢管作为横撑进行连接,钢材采用Q355B钢。

七、注意事项

(一)工程作业时,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设置号灯号型、在施工水域内设置警示浮标,以提醒过往船只避让或减速。

    (二)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施工船舶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三)过往船舶通过施工水域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并保持安全航速、鸣号、慢行,如有必要提前联系施工方沟通,电话:15732631134

(四)施工中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及时向市港航局海事船检管理处报告并听从指挥,电话:022-2453927818902008119

(五)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主航道,确保航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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