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因地制宜优化小客车指标供给,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我市进一步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发布《天津市进一步优化小客车调控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6月1日起施行。
《若干措施》包含增投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增投小客车个人阶梯摇号指标、放宽小客车单位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放宽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持续引导个人与单位理性参与指标申请、延续实施小客车区域指标、延续实施小客车投资类其他指标7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