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法规处 更新时间:2025-03-26 16:02:1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完善委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直接分管法治工作,带头讲好法治课,带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全年组织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16专题听取年度法治工作汇报、研究立法执法普法重点法治建设学纪明纪守纪,营造持久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主题讲授法治课。加强立法推动组织成立立法专班,推动市人大、市司法局有关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启动《天津港口条例》立法调研论证亲自部署加强依法行政,重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推动梳理排查原市道路运输局政策文件,审定出台37项交通运输法治保障配套制度。加强普法履职,亲自部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我委在市普法办组织的年度国家机关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名列第一。亲自推进规范执法,部署推动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首次京津冀执法队伍联合岗位练兵比武,促进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四个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中心组学习常态化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法治培训教育常态化。每季度开设一次“法治交通大讲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融入培训主题,参训范围覆盖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三是基层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支部集中学习重要内容,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形成党员干部日常学习自觉。四是新媒体宣传常态化。利用微博客户端每周一次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学习专栏和宣传阵地,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交通运输领域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坚持立法引领,不断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加快行业立法。推动出台《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有效衔接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填补我市道路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空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系列解读等线上线下宣贯活动,推动条例落地实施二是做好调研储备。致力于依法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提前启动《天津港口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召开港口企业立法座谈会,广泛听取立法需求建议深入天津港码头企业和先进省市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开展立法论证会13次,向各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港口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推动立法草案不断论证完善。

)坚持系统推进不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形成533权责清单。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提升25项措施,创新普货车辆自动年审新模式,开办道路货运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运行,拓展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区域协同范围至6省市,实行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联动。加强合法性审核全年组织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事项、协议、合同累计150及时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废止政策文件5件。四加强基层指导。对委属11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调研,全面摸排基层法治建设堵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四)坚持执法必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制度引领。修订21项规范执法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印发新一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依法依规执法提供遵循;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引入信用分级评价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二是聚焦队伍建设。抓实关键少数、抓牢准入门槛、抓好全员覆盖,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在连续两年组织全市执法队伍练兵比武基础上,将赛场延伸到京津冀区域,首次实现三地执法人员“同台比拼”;选树“四基四化”优秀典型,2名基层执法机构负责人入选全国优秀大队长。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对各级执法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坚持每季度常态化案卷评查,细化评查标准,优化案卷抽取方式,提升案卷评查效果;持续做好执法数据统计、通报,定期梳理汇总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数据,督促严格规范执法。四是提升执法质效。在全方位加强执法监督基础上,聚焦场站枢纽、旅游景点、繁华商圈等重点区域,对安全生产、出租车治理、“两客一危”等领域进行重点部署,与公安、文旅、铁路等部门协同开展重点领域联合监管。五是深化区域执法协作。搭建执法协作联通渠道,高质量完成京津冀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经验作法获评2024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

(五)坚持创新思路,着力打造行业普法新矩阵

一是高质量完成“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全面梳理普法经验成效,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创新拓展行业普法线上线下新矩阵,开展交通运输特色的“普法八进”,积极向社会晾晒我委普法“成绩单”,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交通运输部、市普法办普法优秀创新案例。是开展重要节点主题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打造“法典专列”“法典游船”“法典公交”让群众在出行过程中沉浸式感受法治交通浓厚氛围“典”亮交通系列普法活动得到国家和本市媒体广泛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抓住“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推动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互联网+法治宣传”。在委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在委微信公众号设立“法治之窗”专栏,分阶段重点动态更新普法内容。落实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更新完善交通运输系统“个性学法清单”“个性学法题库”全年组织11次中心组学法4次法治交通大讲堂1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4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次旁听庭审5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网上学法用法考法完成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学笃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交通大讲堂”等载体作用,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结合不够紧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不深不透,缺乏深入学习的系统性和自觉性,没有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交通运输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融会贯通。

(二)法治建设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统筹推动力度还不够大,行业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工作中,同步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仍需进一步加。主要原因: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高,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高度认识法治的重要性不足,对业务工作需与法治建设同向发力还没有形成高度自觉。

(三)综合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与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工作规范和管理标准的掌握,以及裁量权的行使不够精准,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说理”“柔性”执法手段运用不够充分。主要原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种类多、跨度大,现有执法人员在综合执法改革前大多从事管理工作,执法经验不足执法人员老龄化较为明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属性不明确,一定程度影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统筹推动。坚持“四个常态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围绕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细化分解2025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等,全面做各项任务推动落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2025年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力争打造全国样板持续推进泛京津冀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加入协同机制。

(三)持续抓好行业立法。加快推动《天津港口条例》立法修订,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审,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和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对照国务院《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梳理我市现行公交、轨道地方立法有关条款,做好立法储备项目调研论证。

  (四)持续抓好法治宣传。通过系列专题讲法、专题学法和专题考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巩固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成效,聚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群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服务窗口优势,开展富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宣传。    

(五)持续抓好执法监督。深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分层次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持续做好行政执法统计通报,指导督促各级执法单位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三级执法监督体系作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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