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12-05 11:18:11



《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目前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自由裁量权滥用行为,制定本基准。

二、制定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为依托,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相关规定,充分结合行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基准。

三、主要内容

将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划分为公路路政、城市道路、道路运政、港口水运、安全监督、工程建设、公共交通及交通战备等八大板块,共梳理出需细化裁量基准的违法行为393项,对每项违法行为根据法定处罚幅度的不同,按照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情况,共设定了1474个裁量基准。

四、涉及范围

本基准涉及范围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