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港航许可〔2025〕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银行贷款和自筹及其它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7:3 ,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西南侧石化作业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码头部分,码头部分建设1个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泊位长度兼靠2艘5000吨级化学品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30万吨;1个5万总吨级液化烃泊位,泊位长度兼靠2艘5000总吨级液化烃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0万吨,共占用岸线长度为611米。
二标段库区部分,建设1座4.9万立方米低温液氨低温碳钢储罐及配套的BOG处理设备;1#球罐组布置两台3000立方米丙烯/1-丁烯低温碳钢球罐、两台3000立方米液氨低温碳钢球罐;2#球罐组两台3000立方米碳钢丁二烯球罐、四台3000立方米VCM(氯乙烯)碳钢球罐。
(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2.2招标范围:项目一标段码头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和1个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主要包括码头、引桥及接岸结构、防潮墙;码头上部装卸工艺设备、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控制、消防等配套设施。投标人负责前述建设内容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特种设备检验、系统调试、人员培训等工程开工、交工、竣工过程中所需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18个月完成交工验收;2027年3月前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持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 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承担的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复印件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由业主、监理、承包单位共同签字)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设计方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中施工方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施工工作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上述设计方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须提供施工图批复文件、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复印件;施工方业绩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由业主、监理、承包单位共同签字)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散装液体货物的装卸码头统称为液体散货码头。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印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截图。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
安全员4名,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各人员资质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至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参与方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另行通知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不采用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不采用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 |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九街6号 |
地 址:天津市和平劝业场街区辽宁路187号 |
邮政编码:300280 |
邮政编码:300041 |
联 系 人 :胡泮 |
联 系 人 :刘铁铮 |
电 话 :18222266896 |
电 话 :1883155035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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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upan@bcig.cn |
电子邮箱:liutiezheng@bcig.cn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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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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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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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