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及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验证并提升质量检测机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有关规定,我委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了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现将结果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比对试验选取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钢筋位置两个参数,共48家检测机构、在建项目工地试验室参加。比对样品模拟工程实践中常见的混凝土梁构件,主筋和箍筋垂直布置。比对事前控制注重核验人员、设备和机构相匹配、设备校准检定有效,确保了参比人员、设备的代表性。比对过程突出检测样品随机和现场监督,确保了试验数据真实、有效,切实反映了机构实际检测能力和水平。
从比对结果来看,参比单位均按时提交了检测报告,钢筋保护层厚度33家为“合格”,15家为“不合格”,合格率为68.8%;钢筋间距35家为“合格”,13家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2.9%。比对全程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工程质量安全支队负责现场监督及具体实施,市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数据统计及技术支撑。
二、比对样品及评价标准
样品共设置5个,尺寸均为700mm×472mm×110mm,内置4根Φ16mm热轧带肋主筋和2根Φ10mm热轧光圆箍筋,保护层厚度随机为29mm、39mm、50mm、59mm,钢筋间距随机为100mm、125mm、150mm、175mm、200mm、225mm,具体样品标准值如下表:
|
序号 |
样品编号 |
保护层厚度标准值(mm) |
钢筋间距标准值(mm) | |||||
|
A |
B |
C |
D |
A-B |
B-C |
C-D | ||
|
1 |
BD-01 |
29 |
50 |
59 |
39 |
125 |
200 |
100 |
|
2 |
BD-02 |
50 |
29 |
59 |
39 |
100 |
150 |
200 |
|
3 |
BD-03 |
50 |
29 |
39 |
59 |
175 |
225 |
100 |
|
4 |
BD-04 |
59 |
39 |
50 |
29 |
150 |
100 |
200 |
|
5 |
BD-05 |
39 |
59 |
29 |
50 |
200 |
125 |
150 |
钢筋保护层厚度:依据《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标准》(JGJ /T 152-2019),设计值小于等于50mm的,误差允许值为±1mm;设计值大于50mm的,误差允许值为±2mm,检测结果在误差允许值以内的判定为“合格”,未测出钢筋保护层厚度值或超出误差允许值的判定为“不合格”。
钢筋间距:综合考虑比对过程画图偏差及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要求,误差允许值为±5mm,检测结果在误差允许值以内的判定为“合格”,未测出钢筋间距值或超出误差允许值的判定为“不合格”。
三、比对结果数据
比对试验结果统计分析见1~表3,单位名录见附件。
表1 比对试验结果总体统计表
|
检测参数 |
比对总数 (家) |
结果统计 | |||
|
合格 |
不合格 | ||||
|
家数 |
所占比例 |
家数 |
所占比例 |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48 |
33 |
68.8% |
15 |
31.2% |
|
钢筋间距 |
35 |
72.9% |
13 |
27.1% | |
表2 不同类型试验室分类统计表
|
检测参数 |
试验室类型 |
比对总数 (家) |
结果统计 | ||
|
比对结果 |
家数 |
所占比例 |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检测机构 |
32 |
合格 |
22 |
68.8% |
|
不合格 |
10 |
31.2% | |||
|
工地试验室 |
16 |
合格 |
11 |
68.8% | |
|
不合格 |
5 |
31.2% | |||
|
钢筋间距 |
检测机构 |
32 |
合格 |
21 |
65.6% |
|
不合格 |
11 |
34.4% | |||
|
工地试验室 |
16 |
合格 |
13 |
81.2% | |
|
不合格 |
3 |
18.8% | |||
表3 不同等级类型试验室分类统计表
|
检测参数 |
评价结果 |
甲级机构 |
乙级机构 |
丙级机构 |
工地试验室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合格(家) |
1 |
18 |
3 |
11 |
|
不合格(家) |
0 |
6 |
4 |
5 | |
|
合计(家) |
1 |
24 |
7 |
16 | |
|
合格率 |
100.0% |
75.0% |
42.9% |
68.8% | |
|
钢筋位置 (钢筋间距) |
合格(家) |
1 |
18 |
3 |
13 |
|
不合格(家) |
0 |
6 |
4 |
3 | |
|
合计(家) |
1 |
24 |
7 |
16 | |
|
合格率 |
100.0% |
75.0% |
42.9% |
81.3% |
四、存在问题
一是对比对试验活动重视程度不足。部分机构未仔细阅读比对通知和作业指导书,未及时淘汰老旧、偏差较大仪器设备,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试验,为后续数据分析、不合格原因追溯带来不便。天津中铁信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民航建设(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未在可替换纸上标注钢筋位置及数据。天津路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信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设备老旧、数值不稳定造成实际检测数据偏差大。
二是对检测标准规范理解存在偏差。部分试验人员对检测标准规范理解不深入,现场操作不规范不熟练,未准确测出主筋或箍筋位置,导致检测数值超出允许误差。中交二公局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工地试验室、天津市益路工程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未准确识别主筋位置,造成钢筋间距数值偏差较大。天津市国腾新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天津中铁信达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信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州建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宝武公路(平宝公路-津围公路联络线)改建工程工地试验室接近箍筋位置检测保护层厚度参数,造成保护层厚度数值偏小。天津市路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主筋和箍筋位置均未准确识别,导致数据不准确。
三是对校准溯源工作认识不足。部分机构存在校准报告溯源参数不全、校准点不满足规范要求、校准规范采用不正确、个别参数超出溯源机构认可范围等问题。中冶检测认证(天津)有限公司重复性参数未校准;天津市益路工程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校准点不满足规范要求;天津市国腾新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校准证书钢筋保护层厚度校准值超出溯源机构认可范围。
五、结果处理及有关要求
一是本次比对试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参比机构和工地试验室,应开展原因自查,深入从人员、设备、方法、测量等方面加强质量管理,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由市交通执法总队确认后报委。委将结合整改情况,对“不合格”参比机构进行复核比对。复核比对工作完成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相关方应对有关机构就比对“不合格”检测项目参数对外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采信。
经复核比对,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参照交通运输部类似工作做法,暂停其资质有效期内就有关项目参数对外出具检测报告。
二是各质量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应以本次比对试验活动为契机,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加强质量管理,注重风险识别和管控,不断完善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不断提升质量检测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比对试验结果汇总表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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