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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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房产评估立项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30045280XK/2025-0014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25〕171号
主    题 :
交通\综合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市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房产评估立项批复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房产立项评估的请示》(津交执总报202512号)收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津交发2017272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河西区友谊路13号、和平区新世界花园10-1-101、河西区育贤里92门、河西区育贤里97门、红桥区红旗北路34号增5号、南开区烈士路平路东里2号楼5402室等6处房产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请按照相关规定选聘评估机构,严格履行相关评估程序,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委备案。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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