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
天津港航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一、背景情况
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解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靶向不准、发力不够、形式单一、实效性差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市港航局深入探索“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模式,采用“分类监管、隐患排查、科技辅助、约谈指导、座谈交流、警示教育、靶向治疗、观摩学习、驻企蹲班”九种监管手段,突出执法“严”、普法“准”、服务“真”的特点,促进执法、普法与服务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企业法治理念树得不牢、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着力不准、普法工作效果不佳的难点难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港航局坚持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十项行动”的结合点,就如何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于如何更好地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发挥基层执法部门的安全保障作用和普法服务作用进行了调研走访。探索调研过程中,市港航局以探寻堵点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确定解决措施为主线,坚持把解决基层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调研的鲜明导向,在行业管理实践中逐渐探索形成“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模式,该模式突出执法“严”、普法“准”、服务“真”,有效促进了执法、普法、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在港区内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一)在执法上,突出“严”,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到严肃严格、不枉不纵
1.坚持把“分类监管”作为从严执法的重要手段
执法“严”首先体现在“分类监管”上,分类监管是指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方式,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市港航局管辖企业类型多样,在分类方法上,既可以按照经营货品分类进行监管,也可以按照经营地域分类进行监管,分类方式虽有不同,但是核心思想就是要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例如,市港航局在探索实践中按照控股方式,将所辖企业划分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较高,但多参照国外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文件体系同我国国情结合不紧密,导致管理制度不贴合我国标准及行业要求;民营参股企业所属上级机构多在外地,普遍存在上级业务指导少、自身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导致企业安全基础不牢固、本质安全保障能力弱。
针对这一分类特点,市港航局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一是对于外资企业,市港航局在积极肯定外方安全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内法规要求,改进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本土化,不断适应国内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在政企双方共同努力下,辖区某外资企业于顺利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资质证书”。
二是对于民营企业,市港航局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增加夜查、节假日抽查等形式为管理基础薄弱、隐患问题较多的民营企业“开小灶”,督促企业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优化安全管理团队,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使之从“贪大求全追效益”向“齐抓共管保安全”转变。
2.坚持把“隐患排查”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执法“严”的第二个方面体现在“隐患排查”上,排查过程坚持做到“四铁”“六必”,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从严从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为了保障“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市港航局建立起了三重隐患排查机制:一是“强内力”,通过企业负责人带队查、企业各部门分头查、企业安全部门督促查,充分发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效能;二是“加外力”,通过执法人员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夯实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向企业亮明检查依据,告知检查事项,明确整改要求,使企业清楚“哪儿不行,为什么不行,怎么做才行”,提升执法效能的同时,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三是“聚合力”,通过联合口岸、应急、消防等部门,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同为企业问诊把脉。通过三重机制,市港航局不断筑牢港口安全阵线,严防事故发生。
3.注重依靠“科技辅助”提升执法检查效率
执法“严”第三个方面是“科技辅助”,通过科技辅助,市港航局在执法上构造起两个模式,第一个是“陆海空”立体巡查模式,另一个是“线上线下”双重巡查模式。
“陆海空”立体巡查模式是在原有的常态化陆域检查和定期海上巡航的基础之上,针对码头堆场面积大、范围广,易出现监管盲区的特点,引入无人机巡查,利用无人机担任空中“执法员”,有效发挥了无人机高空视角优势,全面巡视作业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实现了陆海空立体监管,让安全隐患无处遁形。
“线上线下”双重巡查模式,利用安全审核系统对企业货品储存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出现问题自动报警。通过报警,市港航局及时发现一家企业未将产品储存在专用储罐内后,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进行了处罚。同时,通过安防网将企业视频监控引入市港航局各执法处室,通过视频实施远程监控,远程监控作为现场检查的补充,不仅在安全监管上,在过去几年的防疫工作中也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实现线上和线下的双重监管。
(二)在普法上,突出“准”,坚持准确掌握企业需求,及时把握规范更新相关要求
1.通过“约谈指导”,提升企业遵法守法自觉性
普法的第一种方式是“约谈指导”,市港航局提出“先约谈,后处罚”的口号,在开展行政处罚前先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从“哪些情形违法,为什么违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三个角度,帮助企业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下一步如何查找自身问题、理清管理脉络、理解法律规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通过“座谈交流”,提升企业对法规的理解掌握
普法的第二种方式是“座谈交流”,针对新法规实施后的新要求和一些难于理解和把握的条款,定期组织企业座谈交流,在座谈交流中“以案释法”诠释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帮扶企业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及时落实新标准新规范,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尤其是今年以来,市港航局着力开展了多次“企业接待日”和“执法开放日”活动,将座谈交流的地点从会议室拓展到了作业现场,边交流边示范,边学习边改进,切实提升了座谈交流的效果。
3.通过“警示教育”,解决企业存在的安全共性问题
普法的第三种方式是“警示教育”,为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案件结案之后,不仅要对受到处罚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对其他企业也一样开展警示教育,就是所谓的“一企受处罚,全域受教育”。各企业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分别从“我有没有类似问题,有类似问题我如何整改,没有类似问题我如何避免”三个角度,举一反三,完善自我。这种反面警示教育式的普法方式,效果十分明显,甚至不需要过多的解释说明,“摆事实”胜于“讲道理”。
(三)在服务上,突出“真”,做到服务态度真诚,服务内容真实,服务质量真行
1.注重“靶向治疗”解决企业“痛点”
辖区内某企业界墙外的通信铁塔与企业内部成品油罐区安全距离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铁塔在企业经营区域以外,企业无法自行解决该隐患问题,成为了长期困扰该企业的“痛点”。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港航局找准问题根源,靶向治疗,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函告责任企业、约谈相关负责人员、通报上级部门多措并举,最终将铁塔拆除,解除了困扰企业多年的“心病”,保障港区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2.注重组织企业间“观摩学习”共同进步
服务的第二种方式是“观摩学习”,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港航局都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例如应急演练、安全技能大比武和互学互看活动,这些活动都是由所有企业派员参加,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通过比学赶帮超,取长补短,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港区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3.通过“驻企蹲班”搭建沟通桥梁
服务的第三种方式是“驻企蹲班”。市港航局设置驻企服务联络员,执法人员入驻包保企业,与企业员工进行交心谈心,吃住在一线,共挑一副担,了解一线生产作业,以企业需求为鲜明导向,每日形成工作日记,详实记录企业需求,并建立事项推进台账,疏通制约发展的堵点问题,厘清解决实事的服务脉络,不断巩固、完善驻企联络员的职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实践效果
“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模式在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运行以来,辖区企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文化氛围浓厚,港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实现了“三下降”“三提升”“三促进”:
一是实现执法数据“三下降”:隐患数量下降,立案数量下降,处罚金额下降。通过普法和服务,将执法工作重心前移,重在提前研判风险,重在事前夯实基础,消隐患于未萌,遏事故于未然,通过把安全监管“关口”前移,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夯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安全发展形势持续向好。
二是实现执法工作“三提升”:提升办案效率,提升整改效果,提升执法形象。通过“先约谈,后处罚”,企业正确理解监管部门“处罚不是目的,合规才是根本”的管理理念,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通过把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整改要求亮在明处,有效提升企业隐患整改质量;通过运用“执法+普法+服务”监管模式,展现出了新时代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精准普法、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评价。
三是实现安全生产“三促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监管部门与经营企业和谐关系,促进港区安全文化发展。有效帮助企业理清安全管理脉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红线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职责的同时将更多便民为民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让企业感受到行政执法的温度,推动监管部门同经营企业互促共进,强化交流;通过全流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成功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合力共建港航领域安全稳定局面。
四、经验启示
“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模式将执法、普法、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三个环节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其核心是“普法”环节,“普法”保障“执法”,“普法”优化“服务”,通过“普法”,实现“刚性监管”向“柔性监管”的转变,既能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执法的温度,增强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执法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又能紧密贴合企业对法律法规的准确需求,有效帮助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监管部门执法效能,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港航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之年,也是“十项行动”在津沽大地部署实践之年。市港航局作为天津市港口行业管理部门,谋划好如何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如何将“十项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如何切实筑牢港航安全稳定发展基石、全力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是本职所在,使命使然。下一步,市港航局将继续巩固“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模式成果,在安全稳定发展方面持续发力,为天津港航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