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为便于各单位更好地理解《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并提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借鉴兄弟省份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公路养护市场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完善、征求意见、审查等程序,制定完成本《细则》。
二、制定《细则》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目的是落实交通运输部总体部署要求,规范我市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审批、管理工作,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细则》的制定对公路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公路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市场要素合理流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公路养护市场,维护公共利益和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包括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划分、资质分类与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细则》明确的工作要点都有哪些?
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资质分类与条件要求,明确了许可审批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材料、许可时限、审批方式、资质有效期、信息公开、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等方面要求。
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方式、资质注销等相关要求,并对违法情况的处理和信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明确了《细则》出台前已经依法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许可范围、区域从事公路养护作业。
五、《细则》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是经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单位拟申请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单位乙级资质的,只需提交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和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市交通运输委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在作出许可决定后30日内,按照告知承诺有关要求开展情况核查。
六、保障《细则》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为便利企业申报,确保企业申报文件质量,将该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实施聘请专家评审方式,避免人为干扰;在行政许可时限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印发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单位拟申请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单位乙级资质的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