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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关于启用船舶检验业务新印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12-22 15:30:00

天津市各区船舶检验分支机构: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明确地方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检〔202321号)要求,结合我市船舶检验工作实际,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刻制了天津市地方船舶检验业务新印章,新印章样式见附件。新印章于202611日启用,届时原使用的业务印章(含钢印)同时作废。

请按照印章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规范适用印章。


附件:天津市地方船舶检验机构船舶检验业务印章样式

附件 天津市船舶检验中心关于启用船舶检验业务新印章的通知.pdf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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