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光船承租人及水上水下施工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从4月11日下午到13日,我市将出现大风、降温和沙尘等极端天气,并发布陆地和海上大风橙色预警信号。结合我市内河通航实际,确保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内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局管辖通航水域实施全面封航,封航期为2025年4月11日17:00至4月13日08:00,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航期间,所有船舶全部停航,回码头安全靠泊;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各有船单位及水上水下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制定防范措施,认真做好船舶防风、防火、值班值守等工作。
1.合理安排停运、停工时间,采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加强安全设施设备、船舶系固、设施紧固检查。
2.全面检查码头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做好防风加固,注意人员防护和用电安全。
3.调集准备应急船舶、物资、设备、工具等,随时投入使用。
4.增配值班值守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信息。
5.涉客船舶做好现场游客咨询解释工作,妥善处理预售票退票、退款事宜,确保流程高效、服务规范。
二、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水域实际依职责发布各自辖区航行通告,加强船舶、渡口、泊船码头等安全监督管理。
2025年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