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我市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市港航局组织完成了天津市2024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30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港航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提出书面举报或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联系人:苗琪,联系电话:022—25709821。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