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86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评审并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对正式推荐对象开展实地考察、征求公安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拟正式上报推荐表彰先进集体4个、劳动模范6人、先进工作者4名(推荐对象及主要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3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市交通运输委干部人事处反映。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电话。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8419418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邮政编码:300250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