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作废安月平等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公示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1-20 16:03:53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经核查,安月平张彪董芳在通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后,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现将安月平张彪董芳3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作废,并予以公示。

附件:天津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作废信息明细

20241120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