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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公示(兴隆-天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9-27 15:53:07

根据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来函征求意见,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隆-天津”省际客运班线变更车辆数量及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天津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反馈联系电话:022-27051312


经营主体

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讫地

兴隆—天津(兴隆汽车站-天津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变更前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

1-2辆 大型高一级一辆 中型高一级一辆 技术等级壹级

变更后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

1-2辆 中级及以上 技术等级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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