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3月道路货运行业市内六区逾期企业及其车辆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4-17 10:48:04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企业及其所属车辆进行公告,上述证件及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已处于失效状态,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请逾期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超期后,我将对公告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业户名称

经营许可证字号

所属行政区域

初次发证日期

行业类别

经营范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运车辆数

有效截止日期

天津市航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0104301230

120104

2020年3月26日

道路货物运输

普通货运

91120104MA06QR5F2L

3

2024年3月25日

天津锦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20105300379

120105

2016年3月8日

道路货物运输

普通货运

9112010507961539XM

1

2024年3月7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