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7号)和《天津市鼓励发展港口业务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鼓励发展港口业务奖励申报工作,请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天津市鼓励发展港口业务奖励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程序向市港航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申请相关奖励资金时,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天津市鼓励发展港口业务奖励申报指南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崔玥;联系电话:257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