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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信息更新及补充扩容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3-28 13:58:0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队伍建设,提高评标质量,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现就组织开展天津市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信息更新及补充扩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方式

分为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和新申请入库专家两部分,均通过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专家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网址:https://zbjg.tjglj.com:18000),无需线下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二、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更新方式及内容。专家首次登录需使用原申请入库手机号和初始密码,根据页面提示经信息验证后进入系统。信息更新分为基础信息和特殊信息,基础信息由学历、政治面貌、履历、应急联系人等内容组成,由专家根据个人情况调整,修改后即生效,特殊信息由工作单位、工作地址、评标专业、是否勘察设计大师等内容组成,修改后由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其中评标专业暂不列入此次调整。

(二)时间要求。2023年3月31日至5月12日,评标专家未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对评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

三、新申请入库专家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申请成为评标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需由原单位确认相关工作履历、个人信息。人员资格在满足从事公路水运等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不超过65周岁的前提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成为应急评标专家的,需能够保证在45分钟内到达评标地点。

(二)申报流程。登录系统后进入“专家申请”模块,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初审、复审通过后,成为评标专家预备人选,经初任培训、在线考核通过、市交通运输委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评标专家资格,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业及时间要求。公路、水运行业只能选择一个,具体评标专业原则上不超过以下数量:公路工程一级专业2个、三级专业4个;水运工程一级专业3个、三级专业5个。申报时间2023年6月5日至9月30日,培训考核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信息填报。已在库和新申请入库专家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尤其是工作单位、工作履历、紧急联系人等重要关键信息,不得隐瞒身体患有严重隐疾等个人信息,评标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由专家本人承担。填报信息发现造假,立即取消专家资格、清除出专家队伍。

(二)加强学习培训。为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管理,我委组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总体要求、严格专家入库、加强考评管理、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四个方面提出10条加强评标管理的措施,并拟制了《评标专家考核评分细则》。参加此次信息更新及补充扩容的专家务必认真学习、仔细领会,按要求参加培训教育。

(三)严格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严禁组建或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评标签到后发现与招标人、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引起市场主体质疑或投诉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我委将依法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犯罪的,依托市招标投标执法监督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公路行业业务管理咨询:022-24139150,水运行业业务管理咨询:022-25709820

系统技术咨询:189206276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在库专家操作手册与扩容入库专家操作手册

      3.申报系统上传资料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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