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天津考区考试公告
2022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1日至12日在天津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级别
时间
级别 | 6月11日 | 6月12日 |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00—17:00 | 全天 8:30—17:00 | |
维修士 |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 |
工程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 案例分析 |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 |
备 注 | 1.《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采用纸笔作答,题目均为客观题。 2.《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各考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考场和场次。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2.学科门类。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3.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见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运发〔2022〕14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须知、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27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需要现场复核,其他考生不需要现场复核。
1.复核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2.复核地点: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4号楼2层)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完成报名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6月10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请考生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2018年版教材和新版考试辅导用书。
六、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规范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性培训及考试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697号),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 | ||||
机动车检测维修 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 | 工种名称 | 考试科目 | 收费标准(元) | 合计 |
机动车检测 维修士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 80 | 180 | |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 100 | |||
机动车检测 维修工程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 80 | 260 | |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 80 | |||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 100 |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5月7日前现场缴纳考试费。缴费地点:天津市交通学校(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154号)。
七、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进行,报考人员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认真阅读《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天津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2022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发布,请应考人员及时关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jtys.tj.gov.cn),且保持报名提交的个人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考试或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信息。
(二)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85682084
缴费咨询电话:022-27710285
咨询电话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