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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地方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6-30 09:24:33

为高质量服务交通强国战略,营造良好航运诚信环境,进一步规范海事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推动海事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天津地方海事信用监管机制,结合我市地方海事工作实际,市港航管理局起草了《天津地方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9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1.电子邮件:sghjhscbjgc@tj.gov.cn

2.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海事船舶监管处),邮政编码:300456。

三、注意事项

提出修改意见,请注明所依据的有关政策文件或修改理由,并在意见征求时间内反馈。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房雪娇;联系电话:022-2570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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