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布《天津港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9-22 16:46: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拖轮服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船舶引航管理规定》、《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等法规文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定了《天津港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试行)》,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港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