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行政执法工作
委党委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部署规范涉企执法要求,集体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涉企行政检查方案等,统筹研究推动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审定年度执法事项目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重点行政执法事项,担任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召集人,及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工作调度,督促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及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综合适用“照单查”“开门查”“回访查”“数据查”“暗访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纠整改,纠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和清理。梳理形成42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并在委政务网站予以公布。编制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明确具体检查事项及检查依据。督促涉企行政检查文书使用,严格涉企行政检查程序。2025年委属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检查同比减少30%以上,检查频次符合频次上限要求。
三是创新行政检查方式。发挥非现场执法优势,加强重点数据筛查,运用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信息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对“两客一危”企业开展数据筛查比对,提高执法检查精准度;利用港口危险货物企业视频监控等自动化信息系统和作业审批巡查系统,对港口危险货物企业重点点位实施视频巡查,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储存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在重点营运车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相关数据接口和模块,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三)聚焦主责主业,护航交通运输行业秩序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开展“百吨王”专项治理,有力震慑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加强出租汽车违法治理,开展“为巡游车正名 为网约车正规”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各类违规案件2千余起,市民出行服务品质明显著提升。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加大“两客一危”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安全制度、包车标志牌、电子运单等监管,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风险隐患排查为主要手段,抓牢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保障。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保障要求,组织委属执法单位以“战时”状态全力以赴开展服务保障,建立涉峰会工单快速处置机制,将响应时间从2小时压缩至30分钟;海河巡航频次由“一日1巡”逐步增至“一日4巡”,实现安全保障零失误。同时,跟紧跟进全市全年重大活动安排,做好夏季达沃斯论坛、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国际直升机博览会等各类大型活动执法服务保障。
三是突出执法协同联动。强化京津冀执法协作,开展联动执法15次,立案处罚12起。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出租汽车计价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捣毁违法销售安装窝点,对查获的涉案车辆实施严厉处罚。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联合市文化市场总队多次打击“黑客运”、旅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等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四)践行执法为民,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一是创新为民举措。聚焦执法工作“后半程”,常态化开展已办结案件回访。做好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印发《集中整治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不高问题工作方案》,提升货车司机投诉处置效率质量。创新“执法+服务”,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宣讲等活动,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展示交通运输执法形象。
二是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将“柔性执法”与“说理式执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完善颁布42项免罚和减罚事项清单,全年办理轻微违法免罚案件2200余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专业化调解队伍,参与信访案件、行政执法争议案件等调解工作,本年度因执法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4件,同比下降70%,未出现复议撤销和诉讼败诉情况。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试行“先送法再执法、先服务再检查”模式,开展执法服务对象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收集各领域执法对象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强指导服务,针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足等问题,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完成隐患排查报送,帮助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严格落实向当事人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送达”工作机制。
四是深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特点,利用好“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场站、施工现场和海河游船码头等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加强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讲好交通运输执法故事,“津门交通铁军”媒体矩阵与各级媒体互通联动,以立体传播的格局,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认知度与认同感。
(五)锚定素质能力提升,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化党建、业务双品牌创建,深耕“五心”(思想正心、党纪清心、育才强心、文化润心、发展同心)工作内涵,抓实“执法铁军心向党”基层党建子品牌创建,把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实践优势。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组织基层执法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不断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让执法人员“有输入、有输出”,切实提高素质能力。
二是提升业务本领。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全市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抓实“中坚力量”,开展大队长(班组长)讲堂、执法业务微课堂、疑难案例分析会等90余次;打造专业化队伍,10人入选交通运输部全国首批执法师资,师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抓牢“绝大多数”,全方位拓宽教育形式,依托交通运输执法学习平台开展培训。抓好执法“准入关”,组织全市新入职执法人员培训,上好执法履职“第一课”。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发挥警示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梳理总结正反案例,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加大正面典型选树,开展执法“小星星”先进典型培育选树活动。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交通运输新时代“枫桥式”执法联系点和执法大队长活动中,委属2家基层执法单位和2名执法人员光荣入选。
四是筑牢廉洁防线。持续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成果,在执法领域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进一步匡正风气、净化关系、纯洁队伍。委属执法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分层逐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签订拒绝违规吃喝和杜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制定《廉洁执法“八项”规范》《行政执法“五必须”“五严禁”》,同步实施《廉洁规范执法问题处理工作流程》。
(六)做实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完善执法事项目录,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执法单位职能调整,制定2025年执法事项目录,推动各执法单位照单执法。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明确回访工作具体要求。修订完善轻微违法免罚和减罚制度、道路运输和出租汽车领域处罚裁量权基准,避免“小过重罚”。修订《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定》,明确使用规范,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全程监管。
二是丰富监督方式。建立特邀执法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从业人员中选聘10名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工作。设立涉企执法联络点,及时了解涉企执法工作情况和企业诉求。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综合运用专项评查、督查核实、交办评查、内部评查等方式,不断规范案卷制作水平。强化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执法监督平台信息更新,加强日常行为管理。
三是突出监督实效。聚焦执法突出问题,深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通过同当事人直接交流、察看办案场所执法风纪和工作秩序、实地了解车辆扣押情况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送线索交办函和工作提示。坚持动态跟踪,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督促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协同联动。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规范涉企执法暗访检查、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数据分析等工作,为规范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提供直接有效借鉴。加强与市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动,积极推进监督平台互联互通、执法监督预警和涉企检查应用,助力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帮助,协同分析研判执法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联动监督,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五是推动数据赋能。推动执法数据互联共享,督促全市执法单位及时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加快实现部省联网,促进我市交通运输执法数据部省联网率大幅提升。强化监督预警处置,对执法监督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执法单位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从源头规范执法办案。优化执法办案系统功能,推动研发案件评查模块,实现办案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对执法案卷随机抽查、线上评查、交叉互查。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25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先进还存在一些问题:违法行为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处置复杂疑难案件时,不能完全适应执法工作需要。
2026年,市交通运输委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四基四化”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比武练兵和业务培训,强化“数智”赋能,多渠道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执法。深化出租汽车“正名正规”治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行业运营秩序和安全稳定。三是持续深化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四是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深入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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