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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6-17 10:58:40

    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扎实开展“以案四说”,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刻印在心》,并印发了近年来市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摘编。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会议强调,要注重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剖析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正当行使权力等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绷紧纪律之弦,忠诚担当、廉洁履职。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强化纪律建设,树牢遵规守纪自觉。要深化党纪学习,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深学深悟、学懂弄通、入脑入心,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积极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履职尽责。要严格纪律执行,深入整治交通运输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要持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尤其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会议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扛牢纪律建设主体责任。要进一步“知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分管部门和单位纪律建设过硬,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进一步“履责”,做到心中有数、肩上有责、手中有招、精准履职,确保纪律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抓实见效。要进一步“督责”,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担当、不履职行为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

    委领导班子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新提拔干部、新录用干部、年轻干部共18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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