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市交通运输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工作作法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委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对全行业加强行政执法进行批示部署,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行政执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推动、亲自督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班子成员每周通报、党委会定期听取汇报、重点事项随时部署”,指导督促执法单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监管促进行业发展不断提升。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制定涵盖5大领域309项《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为市、区两级执法单位列明执法清单;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为契机,出台《关于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定》,明确“十严格”工作要求;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随机抽查工作;出台《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督促市区两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执法。出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三)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依托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以投诉举报为抓手,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全部由执法人员直接核查办理,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加大违规运营成本。强化重点场所的市场巡查治理,通过开展出租汽车“治乱出清”“利剑”等行动,持续加大对“三站一场”、旅游景点、繁华商街等地区的巡查治理力度;加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港航企业安全生产、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大轨道交通违规乘车行为、共享单车治理力度。2021年全委共计办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9800余件,收缴罚款近5000万元。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单位建立完善执法队伍队容风纪、制式服装着装规定、文明执法用语规范、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确立规范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做到执法着装整齐、车辆整洁、持证上岗、用语规范,做文明执法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部署和市领导批示要求,集中全面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重点,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到100%;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600余次,开展执法站所开放日、执法体验周等活动9次,在执法站所、违章处理大厅等设立便民服务设施30余处,收到群众、企业赠送的锦旗30面、表扬信7封。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逐一签订了《规范执法承诺书》,承诺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编制并印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应知应会手册》,发放至全市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和遵照执行。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制定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挑选13名业务专家组建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师资队伍,为全市执法队伍轮训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强化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将学法用法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以及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讲授有关课程,提升执法机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线上学习的便利条件,依托钉钉平台建立学习培训“知识库”,开通“三学三练”培训专题模块,加入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督促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四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分别规定了港口水运和道路运输等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通过非强制性和柔性执法方式,经警示告诫、即时改正或者承诺改正后不再实施处罚。探索“执法+普法+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执法普法相结合,在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将有力度的执法和有温度的服务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深化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公示。通过官网设置权责清单公示系统、执法人员查询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等,对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对外公示。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设施设备配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完善执法场所监控摄录配置,实现执法过程的音视频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提升一线执法办案水平。制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机构、审核流程、审核责任等内容,在确保案件审核率100%的基础上,持续强化重大案件的审核力度。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主动开展执法监督抽查。为切实督促做好行政执法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随机选取基层执法单位,重点抽查执法站所办公环境、执法队伍管理、基础台账资料等情况,明察暗访执法现场,随机抽查制作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实行行政执法日统计、周通报制度,每周定期梳理汇总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执法数据,形成一周执法情况通报,督促各执法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监督,严格平台监督常态化。
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随机抽取了各单位行政处罚案卷300余份,从执法程序、执法流程、文书制作全方位开展监督,并将评查结果向全市进行通报。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还不够规范,“说理”和“柔性”的执法方式运用还不够到位,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审核能力仍有待提升等等。
2022年,我委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牢牢把握新时期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新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学深悟透,实化细化工作举措,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狠抓贯彻落实。二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深入拓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成效。在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管理效能、执法服务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助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