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公文、档案、保密、会务、督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合作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二、干部人事处(统战处、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行业职业资格指导、监管工作,承担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35
三、研究室(宣传处)
研究推动“交通强国”战略天津实施、创新“大交通”管理体制、行业发展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重要文稿起草、组织指导调查研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年鉴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理论学习、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059
四、法规处(审计处)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法律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普法依法治理、政府法律顾问、权责清单、推进交通运输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和文书使用监督工作。承担对系统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设备购置、项目建设等进行审计监督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联系电话:022-24539393
五、政务服务处
承担政务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统计分析工作。统筹推进政民零距离、12345热线、网民留言办理、公仆热线工作。
联系电话:022-84194156
六、综合规划处(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同处)
承担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工作,组织或参与专项规划编制和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制交通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报或下达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承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特许经营、造价定额管理工作。牵头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
联系电话:022-24539364
七、综合运输管理处
协调推动国家战略交通运输实施和公路、水路相关协调衔接工作。协调铁路、航空相关属地事项,统筹协调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综合运输工作。研究制定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动交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指导地方铁路运行的相关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22-24539328
八、建设管理处
承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承担公路初步设计审批或审查工作。承担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组织推动民心工程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45
九、设施管理处(超限管理处)
承担公路养护、路政及公路运行的监督管理、扬尘治理、重大活动路况保障工作,参与公路养护计划审核、港航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管等。组织、协调公路“三乱”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承担涉路工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296
十、轨道交通处
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262
十一、铁路建设处
承担国家铁路建设的地方协调、推动工作。组织编制地方铁路的管理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地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工作。承担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地方铁路与国家铁路的接轨衔接事宜。
联系电话:022-24539340
十二、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牵头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行业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行业安全管理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等工作,组织推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牵头处置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反恐、消防安全等工作。指导监督铁路道口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2-63086094
十三、财务处
承担系统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预决算、资金拨付以及财税政策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政府采购和交通运输规费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08
十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组织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智能交通建设及电子政务技术支持工作。统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00
十五、公共交通处
承担客运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客运公共交通线路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经营性客运公共交通车辆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技术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工作,承担投放总量调控有关政策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规划建设。
联系电话:022-24539401
十六、出租汽车处
承担出租汽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出租汽车、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和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区级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8095
十七、道路客运处
承担道路客运、机动车维修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和资格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和场站经营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050
十八、道路货运处
承担道路货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货运企业、从业人员准入资质和资格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货运车辆技术性能、服务设施、运营标志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235
十九、科技处(绿色交通处)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科技发展规划。承担行业科技、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行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攻坚相关工作。承担小客车总量调控统筹协调、信息发布、监督指导工作。承担专家委员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258
二十、交通战备处
承担交通战备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国防交通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掌握交通运输动员潜力,承担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协调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拟订战时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承担民用交通运力动员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二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纪检工作。牵头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协调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二十二、巡察工作办公室(与党建工作处合署办公)
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履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职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推进整改落实。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协助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委党委决议和党务工作协调与督查工作。组织推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022-24539326
二十三、巡察组
根据委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察工作,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参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联系电话:022-2453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