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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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我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机制、规程和申请表的通知(试行)
索   引  号 :
000125217/2018-0048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交发〔2018〕285号
主    题 :
交通\公路交通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我市普通

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机制、规程

和申请表的通知(试行)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我市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实行相关要件同步并行办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规整了关于我市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机制、规程和申请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机制

      2.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规程

      3.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       

          4.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申请表

    5.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6.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

201811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机制

一、审批内容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别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主流程包括: 项目建议书审批、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可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用地预审,编制核定用地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的编制、评审、公示、审批(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编制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

涉及到时需办理事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占用林地许可等。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主流程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审批。

可并行办理的事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

涉及到时需办理事项:洪水影响评价许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三)施工许可阶段

主流程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

在开展主流程之前需完成事项: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并组织施工招标。

涉及到时需办理事项: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

(四)竣工验收阶段

主流程包括:交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

二、牵头单位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级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区级项目由区审批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市级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区级项目由区审批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市级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区级项目由区审批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市级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区级项目由区行业管理部门牵头。

三、工作组织

1. 加强组织保障。各阶段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各阶段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并联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牵头部门实施联合审批,涉及到的审批单位应明确各项审批工作的牵头部门与工作人员,有利于提前介入审批事项、有效指导建设单位报审工作,确保审批全过程高效进行。

2. 加强并联审批机制。对并联审批事项,四个阶段中各阶段首次接件的联审窗口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并联审批事项;在下一阶段审批系统建立后,同步将相关审批信息推送并联审批单位,并联审批单位接到项目信息后,应当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积极指导、服务,确保并联审批事项在下一阶段完成并联审批。

3. 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各阶段牵头部门对于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会商会审、协调解决,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进度。

4. 用好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市区两级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平台,将四阶段涉及的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全程锁控项目信息和办理过程,完善到期预警、超期警示、催办督办、过程纠偏、异常处理等功能。推进市和区各相关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实现审批流程全公开、审批信息全共享、审批行为全监控。

附件2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规程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从项目建议书审批开始,到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整个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累计审批办理时间不超过32个工作日。本阶段涉及事项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选址意见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

建设单位需先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投资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复后,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征求地震、气象等部门意见,完成选址意见书审批;建设单位同步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投资主管部门评审并批复。

此阶段可并行办理以下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编制,以及后续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工作。国土部门完成用地预审。环评机构完成环评报告编制,经专家评审后,由环评审批完成公示及审批(开工前完成);水务部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涉及到时,建设单位需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到国土部门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向国土部门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到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许可等。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从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开始,到完成施工图审批,整个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累计审批办理时间不超过31个工作日,本阶段涉及事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审批等。

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后,建设单位需先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交通部门组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并审批,建设单位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可开展施工图编制,待初步设计批复后,由交通部门组织施工图审批。

此阶段可并行办理以下事项:规划部门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同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涉及到时,规划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征求人防消防等部门意见;建设单位需到水务部门办理洪水影响评价许可、到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中心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到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实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施工许可阶段

此阶段从完成施工招标后开始,到完成施工许可,整个施工许可阶段累计审批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组织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需先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交通部门完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审批后,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交通部门批复施工许可。建设单位视公路工程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可同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施工许可申请,市交通运输委同步批复工程质量监督通知、施工许可。

涉及到时,建设单位需到工信部门办理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许可。

四、竣工验收阶段

此阶段从交工验收备案开始,到完成竣工验收,为竣工验收阶段,鉴于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是在交工验收完成后并且试运营通车两年后组织,不纳入审批时限,因此本阶段审批办理时间(即交工验收备案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组织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后,需先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市交通运输委完成交工验收备案工作。公路工程通车试运行两年后,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交通运输委组织验收合格后,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如建设单位申请联合验收,市交通运输委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质量、环保、档案、水保(涉及到时)、人防消防(涉及到时)等专项验收,各专项验收合格后,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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