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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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0R62943X/2025-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港航许可〔2025〕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津渤化南港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津渤化南港发20254号)收悉。经审查,《天津渤化南港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符合相关文件编制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西南侧石化作业区建设1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泊位长度兼靠25000吨级化学品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30万吨;15万总吨级液化烃泊位,泊位长度兼靠25000总吨级液化烃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0万吨,共占用岸线长度为611米。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设》推荐的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一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及液化烃泊位均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型式,码头面高程为6.0米(天津港理论最低潮面,下同),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100米,设计底高程为-14.6米,港池及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4.6米,回旋水域直径为460米。液化烃泊位后方布置液化烃罐区,总罐容79000立方米,总建筑面3864.77方米;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后方布置泡沫站,建筑面积100.95平方米。

三、水工结构

同意《初设》推荐的码头水工建筑物结构方案一。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码头由1个工作平台和2个系缆墩组成,工作平台采用高桩梁板和高桩墩台结构,平面尺寸为208×26米,作业平台中间局部为高桩墩台结构,基桩采用Φ1000毫米钢管桩,其余为高桩梁板结构,基桩采用700毫米×700毫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工作平台两侧对称布置系缆墩,系缆墩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平面尺寸为14×14米,墩台厚度为2.5米,基桩采用Φ1000毫米钢管桩。系缆墩、工作平台之间设置人行钢桥。

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码头由1个工作平台和2个系缆墩组成,工作平台采用高桩梁板和高桩墩台结构,平面尺寸为230×26米,工作平台中间局部为高桩墩台结构,基桩采用Φ1000毫米钢管桩,其余为高桩梁板结构,基桩采用700毫米×700毫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工作平台两侧对称布置系缆墩,系缆墩采用高桩墩台结构,平面尺寸为14×14米,墩台厚度为2.5米,基桩采用Φ1000毫米钢管桩。系缆墩、工作平台之间设置人行钢桥。

引桥宽度为15米,采用桩基梁板结构,基桩在打桩船能够施打的范围内采用700毫米×700毫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其余部分采用Ф800毫米灌注桩,上部结构为预制预应力横梁和面板。

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接岸处设置钢筋混凝土卸荷承台,承台底部为灌注桩,承台后方回填块石、二片石、混合倒滤层及山皮土。5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接岸结构布置在现有围埝外侧边坡上,采用重力式挡土墙结构,下部打设灌注桩基础墩台,后方回填抛石棱体,并相应设置倒滤层结构。

装卸工艺

同意《初设》推荐的工艺方案一。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设置3台装卸臂和2条装卸软管;液化烃泊位设置3台装卸臂,通过管道运输进出库。库区设置装卸栈台外输管道,通过槽车和管道进出库。

储罐设计

同意《初设》提出的储罐设计方案。低温液氨罐组布置14.9万立方米低温液氨低温碳钢储罐及配套的BOG处理设备;1#球罐组布置两台3000立方米丙烯/1-丁烯低温碳钢球罐、两台3000立方米液氨低温碳钢球罐;2#球罐组两台3000立方米碳钢丁二烯球罐、四台3000立方米氯乙烯碳钢球罐。

生产与辅助建筑物

同意《初设》提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设计。中央控制室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56.79平方米;总变配电室为两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87.8平方米;消防泵房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09.6平方米;循环水站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8.31平方米;固废暂存间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57平方米。门卫及计量间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97平方米;人流门卫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35平方米;雨淋阀室A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19平方米。雨淋阀室B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19平方米。泡沫站为单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95平方米。

七、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

基本同意《初设》的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设计。本工程在港池边界拆除浮1座、移标1座,并将一期西侧码头端部堤头灯移至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西端,另在液化烃泊位北端新建堤头灯1座。

    、配套设计

同意《初设》的配套设计。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措施。

、工期

同意工程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的编制原则和办法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总概算核定为123017.29万元。

附件:总概算表

附件:总概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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