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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12-26 15:24:32


一、制定《天津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2013年,国家铁路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铁道部实现政企分离,组建了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现国铁集团),分别承担原铁道部的行政和企业职责。目前,国家层面铁路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尚未及时修订,原铁道部时期出台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等文件的适用范围、验收主体、验收内容、监管部门等已与实际不符,无法有效指导地方铁路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目前,广东省、浙江省等铁路发展先进地区,已出台了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有效加强了地方铁路监管。为规范我市地方铁路监管工作,有效指导津静线市域(郊)铁路验收开通工作以及已运营的一批铁路专用线正式验收工作,我委印发《天津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后,我们抓紧完善适应我市铁路实际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验收范围是什么?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市管理的市域(郊)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地方铁路新建、改扩建铁路建设项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划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运营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结合实际铁路项目类型,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结合工程实际,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可分阶段、分期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静态验收、初步验收,运营单位组织动态验收和运营安全评估,我委组织开展正式验收,在五个验收阶段同步明确了执法总队、轨道中心相关工作职责。         

《管理办法》验收内容是什么?

各阶段验收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如下:

1.静态验收。该阶段侧重于工程实体是否按照要求建成,建成的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实体自检合格后并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验收工作,期间检测单位对工程实体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动态验收。该阶段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试运行方式,在列车运行状态下对铁路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质量全面检查确认的过程。静态验收合格后,运营单位牵头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验收工作,期间检测单位对运行状态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3.初步验收。该阶段主要对铁路建设项目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情况以及关键工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检查确认的过程。建设单位首先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审查研究,确认符合初步验收条件的,组建初步验收工作组开展初步验收工作。验收组织机构在组织开展静态、动态、初步验收前,均需向执法总队报告,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管。

4.运营安全评估。该阶段主要对铁路开通前的安全管理、运输组织、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及培训、设备设施运用及养护维修、应急预案等运营准备工作进行评估评价,由运营单位组织开展运营安全评估,评估评价合格后,铁路建设项目方可投入初期运营。市域(郊)铁路初期运营前,还需向我委报告运营安全评估情况。

5.正式验收。该阶段主要对铁路建设项目从工程实体、建设基本程序、运行状况、资金、土地、档案、环保等综合验收和整体评价。初期运营满一年后,建设单位向我委申请正式验收,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我委组建正式验收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验收专家组),开展正式验收工作并形成正式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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