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第1标段4482.7359万元(其中大道公司:3778.8305万元,高速公司703.9054万元,暂列金额0元);第2标段3120.7064万元(其中大道公司:1704.096万元,高速公司1416.6104万元,暂列金额0元)。
2、本项目第1、2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并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3、第1、2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10日15时30分。
4、第1、2标段计划工期修改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197日历天。(实际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第1、2标段招标文件P8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4.6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其他费用,单独计入清单第100章102-3项。按发包人公布的各公司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标准化、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6、第1、2标段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招标文件银行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 年 月 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本补遗书(二)共1页,请投标人接到后,24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传真:022-27116810
联系人:刘亚彬、宋雅琴
联系电话:022-23210356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