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第3标段(YK5+161.432~YK9+900、YK11+878.430~YK15+301.794)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3-20 16:39: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1)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272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22002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线起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和长深高速连接,止于天津港港区内海铁大道,全长约21.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十二车道(含应急车道),设计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特大桥 5 座、大桥 1 座、部分互通立交 5 座、主线收费站 1 座、匝道收费站 2 座、治超站 1 处和养护工区 1 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和城-A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第3标段:长约8.2公里,主要包括桩号(YK5+161.432YK9+900YK11+878.430YK15+301.794)范围内的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它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51日至20251231日,共计9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83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里程长度不少于4公里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9亿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桥梁(或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投标人参加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0日至202303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guangzhengzixun@126.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8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号:7231310182600129934

行号:3021100231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2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集疏运通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17

邮 编:

300450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王长海

联系人:

刘子红、刘亚彬

电 话:

022-66202796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

传 真:

022-271222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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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723131018260012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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