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50号)、《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51号)、《关于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44号)、《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40号)、《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20】41号)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天津海滨大道公司部分)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584号)、《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司部分)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58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21】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国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作要求和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建设我市高速公路视频监控云平台,升级改造、接入高速公路视频监测设施,实现高速公路视频监测设施全面联通、视频资源实时在线共享和初步智慧监测和管控体系等,提升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营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天津市范围内已建的22条高速公路,共计里程约1294公里。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市级视频公有云平台;(2)整合升级片区/路段中心现有视频监控平台,增加流媒体转发服务器,片区/路段中心作为视频汇聚点,增加视频汇集点视频联网系统及相关网络安全系统;(3)隧道管理所作为视频汇聚点,增加视频汇集点视频联网系统,旁路视频上云;(4)增加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升级防火墙等设施,提升视频转发到片区/路段中心的能力;(5)升级收费站视频监控系统,收费广场摄像机高清改造;(6)增加服务区场区高清摄像机,接入视频传输网络;(7)部分固定、遥控摄像机进行高清改造。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为1个监理合同段。
包括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所属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项目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
计划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806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计7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和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未参与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桥梁工程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gc@tjbd666.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可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编号:TJBD-2021-G-004。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由于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于2021年4月15日开工,工期较紧,参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通知》(津交发【2020】133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评标室)。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编:300300 | 邮编:300171 |
电话:022-60818983 | |
传真:022-60818983 | 传真:022-84186009 |
联系人:周晓亮 | 联系人:孙小滢、郭郁文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号:/ |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