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委 更新时间:2022-01-31 10:05:00

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放管服”水平,努力营造办事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我委制定了《2022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2022129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一、对已取得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日常小修养护,不再要求办理占用挖掘公路类涉路施工许可。

二、同一工程涉及多点位或多路段涉路施工的,可合并审批。

三、对非易燃易爆200mm以下管线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公路的项目,或在公路控制区内埋设非易燃易爆500mm以下管线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提供地勘资料,并承诺满足八个一律开工要求的直接审批。

四、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等对公路设施安全影响较小的工程,仅需提供项目设计图纸、评价报告及应急措施,即可直接审批。

五、对涉路施工工艺及方案未发生改变的延期申请,仅需提供延期申请原因说明及原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六、在实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办理事项范围,解决从业人员异地事项办理多地跑”“折返跑

七、加快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和在线核验。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跨省互认,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覆盖,推广应用省内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监管部门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在线查验。

八、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承诺办结时间由原承诺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压缩为9个工作日。

九、在小客车增量指标临期提醒的基础上,为当月参与增量指标摇号并中签的单位和个人推送中签提示短信,推送时间为每月摇号结束后3日内,方便参与摇号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获知中签信息,尽早使用指标。

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处置流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提升服务满意度。

十一、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动态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签订承诺书,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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