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箱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简体
繁体
微博
公众号
无障碍
长者模式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动态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领导介绍
王志楠
党委书记、主任
王东
副主任(兼),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洪海
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市港航管理...
刘彤斌
党委委员、副主任
路高峰
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二...
尹相君
党委委员、副主任
韩福前
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永明
总工程师(副局级)
孙勤民
二级巡视员
机构职能和设置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交通
交通统计
安全监督与应急管理
财政
财政预决算
财政规费
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
其他政务
招考录用
规划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网站工作年报
重大行政决策
会议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
政务服务事项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天津市城市公共交...
2024-07-01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S245武静线(武清北辰界...
2023-07-03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省道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
2023-05-12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高速公路设施维护与运营...
2023-04-28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G336津神线(津歧线—津淄线...
2023-04-28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G104京岚线等2个修复养护...
2023-04-25
办事统计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11月份办事统计
2024-12-12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10月份办事统计
2024-11-13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9月份办事统计
2024-10-15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8月份办事统计
2024-09-11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7月份办事统计
2024-08-07
市交通运输委2024年6月份办事统计
2024-07-08
资质证件查询平台
政民零距离
留言受理反馈情况
决策意见征集
历史意见征集
民族团结进步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专题专栏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
民族团结进步信息
>>
正文
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之七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更新时间:2024-11-07 11:30:35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高度重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既是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制度保障。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要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在长期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发展,有些法律法规与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有不适应之处,要及时稳慎调整完善。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
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显著优势。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以增进共同性为原则,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一民之轨,莫如法。”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