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 深入立法调研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天津港口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法规处 更新时间:2024-04-27 17:5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指示要求,聚焦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天津港口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落实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规划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天津港口条例(修改)》立法进程。《条例》自2008年实施以来,在维护港口经营秩序、推动天津港口发展、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港口法》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规章先后修订,以及我市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条例》相关管理规范急需进一步调整完善,以有效衔接和细化上位法要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市港口高质量发展。

426日下午,市司法局立法三处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局有关负责同志,赴天津港开展现场调研。调研组一行来到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实地查看天津港智慧码头规划建设及运营情况;在天津港环球滚装码头,调研了解滚装业务、汽车进出口物流发展情况;在新港北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调研了解天津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海铁多式联运、中欧班列运行等情况;在天津国际邮轮母港,调研了解邮轮母港业务发展和港旅融合发展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切实掌握立法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开展立法论证和草案完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条例》已列为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预计2025年提请审议。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