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港航局智慧执法 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文章来源:法规处 更新时间:2024-08-21 18:10:00

一、简要案情

20229,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港航局)执法人员通过天津交委危化品视频综合平台对港区企业巡查时发现天津某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码头停靠有一艘船舶,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未显示企业的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信息。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泓祺油8”轮在该公司码头停靠,通过作业记录发现该船进行了燃料油装船作业。经初步了解,该公司装船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通过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申报。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市港航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创新做法

随着我市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港产城融合发展的进一步推进,我市港口货物吞吐量特别是危险货物的装卸量、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货种量有了较大增长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装卸作业的安全监管愈发重要。为进一步加强港口作业安全监管,市港航局开发建设了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融合了危险货物企业基本信息、作业人员资质信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申报和审批、港口危险货物库存报送等多项功能,使执法人员能及时掌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作业动态,研判港区危险货物作业风险。办案人员综合运用天津交委危化品视频综合平台、天津市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掌握港区内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信息,两个系统相互辅助,及时发现企业违规作业行为,第一时间取证并予以立案处罚,解决了安全监管难题,为发现违法行为提供了新渠道新路径,同时节约了执法时间,提升了执法效能

三、示范意义

港口领域安全监管是当下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环节一旦出现事故,容易酿成爆炸、泄露、污染等重大事故,出现较大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着愈加严峻的监管形势。为提升港口经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市港航局坚持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成并逐步完善港口安全生产巡查审核信息服务系统,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提供了有效助力,实现了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该案办结后,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印发普法手册、会议通报、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港区内其他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宣传该案例,使更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企业受到教育,提升了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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