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业务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6日,驾驶员程某驾驶津ADE***0号车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风貌里-东南2门拉乘1名乘客到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收取乘客车费贰拾柒元玖角。驾驶员程某虽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津ADE***0号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程某涉嫌存在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违法行为。
【调查与处理】
2022年10月16日,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河西支队执法人员在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附近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津ADE***0号车在路边停靠,有1人下车。执法人员认为津ADE***0号车疑似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津ADE***0号车驾驶员开展核查工作,同时请求乘车人员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经查,驾驶员程某驾驶津ADE***0号车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风貌里-东南2门拉乘1名乘客到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收取乘客车费贰拾柒元玖角。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津监管”系统核查,确认程某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津ADE***0号车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程某涉嫌存在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对道路通行造成不利影响,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当事人配合执法工作,到指定地点接受进一步处理。
当事人到达指定地点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驾驶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但询问过程中,程某情绪激动,并一度情绪失控,拒绝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当事人称因受疫情影响而失业,家庭老人、孩子均急需用钱,家庭陷入了困境。如还对其罚款,将“活不下去了”。面对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执法人员耐心沟通,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纾解,积极了解当事人的现实情况。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执法人员讲清“使用不合规车辆从事经营,不但给乘客的出行安全带来隐患,而且给城市形象和客运市场带来负面影响,最终也会对您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非法经营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更会对您的生活造成沉重打击啊!”同时,执法人员针对《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法律条款进行普法宣传,讲清法律要求,说明执法办案的程序,阐明处罚裁量的标准,并向其出示相关订单、运营轨迹和视频,向当事人摆事实讲法理,帮助程某正视处罚结果。通过心理疏导工作,当事人的失控情绪有了缓解,对违法事实认可,并签署了《询问笔录》。
为立即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因情况紧急,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当场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对津ADE***0号车进行扣押。
执法人员为化解民生矛盾问题,尽最大努力降低行政执法对其生活的影响,主动向合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人才推荐,主动为程某解决生计问题,解决了程某的后顾之忧。程某表示:“你们从事理、法理到情理讲解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罚款我交得心服口服,感谢河西支队热心帮我办实事!” 同时,鉴于当事人生活状况,执法人员也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解释。虽然当事人有不配合执法的情节,但经说服教育后当事人能主动配合执法工作,为其争取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规定的裁量基准,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柒元玖角并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当事人无证经营问题。在城市客运经营领域,均采取了许可准入机制。未取得相应许可资格,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涉及违法经营行为。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或者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
当事人提供客运服务,收取车费,同时当事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当事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构成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行为,《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每辆车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结合《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规定的裁量基准,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网络车领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无不妥。
【典型意义】
由于出租汽车市场的深刻变革,自“网约车”诞生伊始,网约车无证经营现象一直屡禁不绝。伴随着三年疫情的影响,因门槛低、时间自由、非重体力劳动等因素,大量劳动力涌入网约车行业,又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取得相应许可资格。但疫情带来的民生问题,不是当事人违法的免责理由,也不是执法部门不作为的理由。面对民生问题,执法人员迎难而上,不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而且在工作职责外,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执法人员把执法为民理念根植于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说理式执法,当事人态度发生了转变,化解当事人不配合执法的消极情绪。经过执法人员的沟通,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配合案件的办理,并及时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坚持执法即普法,通过说理式执法,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广泛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等说理方式,经过执法人员对典型案例的讲解,当事人认识到无证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主动承诺未取得相关营运资质前不再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从源头上促进了网约车合规率的提升,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执法人员强化处罚与服务相结合原则,通过说理式执法,展现了执法人员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执法人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积极解决其生活的困境,使当事人深受感动,不仅使当事人认识到交通运输执法铁军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而且感受到执法人员温情执法和热忱为民的工作温度。
市交通运输委将全力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引领、提升交通运输秩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推广“普法+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感受到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平公正、安全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