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对《天津市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

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天津市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1218日至2025117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jtyswcwc@tj.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财务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邮编:300250)。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内按期反馈。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1218  



草案正文

天津市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持续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按照中央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相关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我市拟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差异化政策内容

(一)进出天津港集装箱货车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对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临港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站,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塘承高速宁车沽收费站6个收费站之一并经确认进出天津港且使用ETC交易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实施如下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1.非新能源牌照车辆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8折、8折、8.5折优惠;

2.新能源牌照车辆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6折、6折、7折优惠。

(二)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差异化收费政策

对行驶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全路段(即行驶路线为京津界至北塘收费站或北塘收费站至京津界的主线全程)的合法装载货车实施日间(每日早6:00—20:00高速公路通行费6.5优惠,夜间(每日晚20:00—次日早6:00高速公路通行费6折优惠。

(三)塘承高速差异化收费政策

通行塘承高速塘承滨保互通立交—蓟州开发区收费站全程并使用ETC交易的客车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7.8折优惠。

二、本政策与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衔接

(一)本政策与《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津交发〔2020〕24号)中的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二)本政策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中关于ETC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三)本政策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国际标准集装箱9折优惠政策”、“滨海绕城高速9折”等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同时适用时,车辆计费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

三、本政策自2025x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1231日,到期自然终止。

四、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津交发〔2021207号)文件废止。


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2019年以来,我委按照交通运输部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要求实施了进出天津港集装箱货车、京津高速货车6.5折、滨海绕城高速9折、秦滨高速货车分车型收费、ETC9.5折等一系列差异化收费政策,经过实施效果评估,相关政策助推集疏港车型结构更新目标完成,有效均衡路网流量,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考虑进出天津港集装箱货车和京津6.5折政策将在20251月底到期,基于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和近期调研、分析和论证,现起草了《天津市进一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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