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情况公示
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125号)要求,按照评选工作的有关办法和条件,我委会同市总工会开展评选推荐。本着“企业推荐、行业审核”的原则,经充分酝酿,我委会同市总工会拟向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推荐“长深高速津南服务区司机之家(长春—深圳方向)”作为我市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们反映。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李珺;联系电话:24539296)
草案正文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125号)要求,按照评选工作的有关办法和条件,我委会同市总工会开展评选推荐。本着“企业推荐、行业审核”的原则,经充分酝酿,我委会同市总工会拟向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推荐“长深高速津南服务区司机之家(长春—深圳方向)”作为我市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们反映。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李珺;联系电话:24539296)
背景介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125号)要求,按照评选工作的有关办法和条件,我委会同市总工会开展评选推荐。本着“企业推荐、行业审核”的原则,经充分酝酿,我委会同市总工会拟向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推荐“长深高速津南服务区司机之家(长春—深圳方向)”作为我市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李珺;联系电话:24539296)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的公告
市交通运输委于2023年8月28日-9月1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暖心服务“司机之家”推荐对象情况公示》,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