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关于修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出租汽车领域绿色低碳进程,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市道路运输局起草了《关于修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
二、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dlysjczc@tj.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及邮政编码: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5号增1号,300384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按期反馈。
草案正文
关于修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拟对《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21〕5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三)修改为: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和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背景介绍
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结合本市实际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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