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出租汽车领域绿色低碳进程,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本市实际,市道路运输局起草了《天津市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
二、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dlysjczc@tj.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及邮政编码: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5号增1号,300384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按期反馈。
草案正文
天津市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7年)》(文号)《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8号)《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津污防攻坚指〔2022〕3号)等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精神,优化交通运输工具能源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结合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进程,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原则,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绿色低碳、文明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为根本,以出租汽车领域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本市巡游出租汽车更新为契机,以政府配套政策为支撑,助力新能源汽车汽车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我市出租汽车领域绿色低碳进程。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行业用车方向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新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出台推广实施政策
一是出台巡游车车辆管理规定。制定出台《天津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明确适用于运营服务的新能源汽车车辆技术参数、纯电动汽车续驶里程等相关内容,满足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实际运营需求,规范巡游车运营设备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逐步提升巡游车智能化水平和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是调整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启动《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程序,调整本市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新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为新能源汽车。
三是细化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对巡游车更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享受补贴政策的积极作用,细化完善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研究确定补贴申报材料和补贴拨发流程,规范资金使用和补贴发放。
(三)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加快直流快充站(桩)、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形成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等实际需求。
二是推进用电便利措施。落实国家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需量电费政策。对有固定车位条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安装电表电桩。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对拟在本市巡游车领域推广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在津建立完善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和售后维保体系,实行“电池、电机、电控8年或60万公里质保”承诺公示,保障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
四是鼓励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整车制造企业、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贷款等方式,为驾驶员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提供金融支持,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选择意愿度。
(四)提升智能管理水平
积极顺应“互联网+交通”发展方向,加快推进传统巡游车转型升级,借鉴国内城市先进经验,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集成安装智能运营设备,增强巡游车竞争力。完善巡游出租汽车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是国家和本市的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市“十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全力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新能源推广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
建立工信、交通、发改、财政、电力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难点和堵点,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和落地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
建立政府引导、各界参与、良性互动的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相关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做好风险管控
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风险评估,制定信访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动态,及时防范风险隐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畅通诉求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化解各类矛盾。依法严处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背景介绍
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提出了“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出租汽车领域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目标,提出了明确行业用车方向、出台推广实施政策、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提升智能管理水平等四类9项工作任务,更好的在出租汽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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