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做好我市收费公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工作,促进收费公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委起草了《天津市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二、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sjtyswcwc@tj.gov.cn。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财务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内反馈。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草案正文
天津市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费政策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市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6日实施了阶段性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共计79天。
为依法保障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债务偿还、实施正常养护运营管理,维护收费公路使用者、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收费公路正常运营和行业稳定,促进我市收费公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我市拟对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实施如下补偿政策:
对我市市域范围内且于2020年2月17日前开通运营的全部收费公路项目(不含已取消收费公路项目)在已经批准的收费期限截止日期基础上顺延79天。
背景介绍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市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6日实施了阶段性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共计79天。为做好我市收费公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工作,促进收费公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委起草了《天津市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委门户网站发布《天津市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费政策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一位市民提出反馈意见5条。经研究,其提出的意见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或难以实施或与本《方案》无关,因此不予采纳。已与该市民进行沟通,其未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