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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 (第一批)的通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2-09 15:53:32

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

(第一批)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决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名单(第一批),现通告如下:

一、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征集一批质量信誉考核AAAAA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现将《向社会公布一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一览表(第一批)》公布如下,见附件。有应急运输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直接拨打表中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联系电话,具体对接运输保障事宜。

二、对外公布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积极承担应急物资和生活运输任务,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物资运输需求。

三、道路货运企业承担运往外省市的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物资运输业务,可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河北、北京等地应急物资运输和交通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1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拨打当地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咨询相关通行要求。

四、参加应急运输,特别是进出河北省的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199号)要求,做好车辆消毒与自身防护。

五、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受理、协调解决各类投诉问题。

附件:向社会公布一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一览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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