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111秦滨高速天津滨海新区路段路线调整工作(交通标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4-23 10:1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0111秦滨高速天津滨海新区路段路线调整工作(交通标志)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G0111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天津段局部路线调整意见的函》 交办规划函【2020204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对G0111秦滨高速天津滨海新区段局部线路调整交通标志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将滨海绕城高速纳入国高网G0111,替代原秦滨高速公路原滨海绕城高速北部立交至原滨海绕城高速南部立交路段。调整方式为:原秦滨高速编号G0111改为S11,秦滨高速改为海滨大道,路段长41.5km;原绕城高速S31改为 G0111,滨海绕城高速改为秦滨高速,路段长63.8km。路线长度增加约22.3km。调整后,秦滨高速在天津市的里程长度将由91.1km增加到113.4km。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全线范围内标志牌编号、名称等内容进行调整。秦滨高速与原滨海绕城高速南北两处立体交叉处的高速主线与出口进行对调,即原出口改为主线,原主线弱化为高速出口。标志版面信息引导过境车辆沿新调整的路线行驶,缓解滨海核心区公路网交通压力。本工程仅除新建的标志外对原有标志调整仅为贴膜或更换标志版面,标志杆件及基础不做调整。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划分如下:

1标段:秦滨高速滨海新区段的路线调整以及沿线交通标志的更换,其中交通标志更换内容包括路径指引标志、地点距离、禁令标志及里程牌、百米牌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原滨海绕城高速、原秦滨高速收费段(涧河界-疏港三线立交、津晋高速立交-岐口界)分别与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1526日至2021630日,共计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近5年(工程交工时间为2016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新改建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0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日至202104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和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用word文档编制,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邮寄地址或电子版发送地址)发送至guoshengzixun302@163.com邮箱,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将购买文件要求和方式发送到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邮箱。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账号:1042012010901444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5189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或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室),收件人:安晓东,联系方式:022-23859185,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guoshengzixun302@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及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 丰 1234567890-2021XX日上午X: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2302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384

联系人:

段海英

联系人:

安晓东

电  话:

022-66298907

电  话:

022-23859185

传  真:

022-66298907

传  真:

022-2385813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oshengzixun302@163.com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4113010010022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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