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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2-14 14:45:00

机关各业务处室: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开展了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工作起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和以市交通运输委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一并纳入清理范围。经审核确认,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含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对列入拟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及时履行修改程序,因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于届满2个月,按照制发程序,完成审议印发工作对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214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责任部门

施行日期

1

津政办规20237

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综合处(港产城专班)

2023531

2

津交委港〔2006147

关于公告实施天津港口章程的通知

综合处、规建处、港监处、安监处

2006726

3

津港航规〔20221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内河通航航道桥区水域范围的通告

海事船舶监管处

202261

4

津港航规〔20234

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规建处

2023710

5

津港航规〔20241

天津市内河通航水域安全管理办法

海事船舶监管处

2024620

6

津港航规〔20242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航监处

202471

7

津港航规〔20244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行政

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综合业务处

202521

8

津港航规〔20251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航监处

202541

9

津港航规〔20252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港口经营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港监处

2025420

10

津港航规〔20253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建处

202591

11

津港航规〔20254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海事监管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事船舶监管处

2025729

12

津港航规〔20255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航监处

2025731


附件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责任部门

施行日期

1

津港航规〔20234

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规建处

2023710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津港航规〔20231

天津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2

津港航20232

天津市港口经营市场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3

津港航20233

天津市地方海事监管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4

津港航20243

天津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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