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车辆维护修理,按照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申报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5〕107号)要求,现将我市调整和新认定的共84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录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