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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1-17 14:25:54

注销公告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运营安全,根据《天津市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市内六区道路运输企业许可资质管理的通知》(津道运发〔20227号),现对超出承诺期仍未达到资质要求的车辆数量和种类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集中清理,依法撤销相应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经营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企业应将现存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15号增1号)。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部经营资质均被撤销,则应将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一并交回,配合完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工作;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仅部分经营资质被撤销,则应在配合完成相应资质的撤销及名下营运车辆的经营范围调整后,领取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不交回证件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撤销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经营范围企业及车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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