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及《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做好2022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道路运输法治建设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及专题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及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并深入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及《2022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完善领导机制建设,成立市道路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决策部署、统筹推动目标任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责,统筹推进道路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二)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积极推动立法工作。结合我局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调研论证及起草修改等工作。《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已列入2023年市人大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为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依法管理能力提供法治保障。二是结合工作职责,针对我市旅游条例、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改提出修改建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发布《天津市公共汽车线路调整管理办法》《天津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为规范企业经营及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三)依法履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制定《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业务审核规范》,最大程度通过精简要件,简化办理流程。全部道路运输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窗综合受理”、部分事项进驻全市综合窗口办理。提前实现道路运输行业电子证照全覆盖,累计上线7类电子证照,核发电子证照15.5万件次,服务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证件申领“零跑动”。优化实施道路运输“跨省通办”,推动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异地办”,累计服务申请人5.1万件次。
(四)完善法治制度建设,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在起草修改规范性文件时组织专题会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网络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对意见研判分析并及时反馈。二是对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三是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限制竞争政策措施。
(五)丰富普法举措,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举办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月度法律咨询日、网络旁听案件庭审等专题普法活动,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典型案例等进行法治培训,推动我局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的全面提升。三是精准普法,把普法工作融入政务服务办理窗口一线。利用我局窗口服务机会,积极向市民群众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许可办理程序、许可要件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讲解,精准普法。四是贴近一线,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检查机会,推进普法进企业活动,向公交、出租、道路运输企业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宣传图册并现场进行讲解、宣传,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为民服务。五是文化引领,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宣传阵地,在办公区域设置法治文化墙,放置专业法律书籍,组织领导干部订阅中国普法、天津司法“两微一端”,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文化素养和法治意识。
(六)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根据《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客运公交、客运出租、道路运输行业投诉制度,通过12345、政民零距离等方便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将涉及违法线索的移交执法总队依法处理。三是我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办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未出现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我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组织相关处室建立并落实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研判、排查道路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或者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和隐患,制定应对措施应急预案机制。二是设置专岗落实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三是重点组织开展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等行业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对出租车违规运营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四是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今年共发生2起行政诉讼,1起申诉,1起原告撤诉。负责人均依法出庭应诉,维护行业管理秩序。
(八)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局设立法规处、配备专业法治工作人员,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在立法工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普法依法治理、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道路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立法、普法依法治理、复议诉讼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二是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制定了《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行政等内容列入年终述职范畴,在述职时一并述法。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法治教育宣传开展的不够深入扎实、普法形式创新不足等问题,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法治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工作任务紧、压力大,难以全面兼顾;另一方面还是工作方式上创新不够,主观思想上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道路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党领导法治建设贯穿于道路运输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促进道路运输工作全面实现法治化。
(二)加快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立法工作,做好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审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继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条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三)继续做好法律服务与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与服务。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学法普法形式及学习内容,推进普法工作的精准化、专业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3月20日